113年第1次營養師國考 食品衛生與安全 第15題|解析

某公司擬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牡丹(Paeonia suffruticosa)之花蕊做為食品原料,則該公司應檢具之資料:
  1. 基因毒性試驗、90天餵食毒性試驗、致畸試驗
  2. 基因毒性試驗、28天餵食毒性試驗、繁殖試驗
  3. 急性毒性試驗、基因毒性試驗、28天餵食毒性試驗
  4. 急性毒性試驗、慢性毒性試驗、致畸試驗

官方答案

A

詳解

A符合非傳統食品原料(novel food ingredient)的安全資料組合:基因毒性、90天餵食及致畸胎試驗。B的28天試驗不足以取代此類所需的較長重複劑量評估,不能只以植物來源推定安全。

來源:考選部原試題 PDF(第 3 頁) · 官方答案/更正
來源取得日期:202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