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2次物理治療師國考 物理治療學概論(包括物理治療史、物理治療倫理學與物理治療行政管理學) 第30題|解析

林姓物理治療師開了一間物理治療所,開幕半年後打算歇業去美國留學。從開業到歇業的過程中,下列何項措施最不適當?
  1. 物理治療所預計歇業,因此招牌懸掛於原處但不亮燈處理
  2. 物理治療所申請開業時,需檢附物理治療師證書、國民身分證、治療所平面配置圖等所需文件向衛生主管機關辦理
  3. 物理治療所申請歇業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開業執照等相關文件,送回原發給開業執照機關辦理
  4. 物理治療所歇業時,林姓治療師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執業執照相關資料,送由原發給執業執照機關辦理註銷其執業登記及執業執照

官方答案

A

詳解

A為應選項,物理治療所歇業(closure of practice)須辦理法定登記及招牌等相關處理,僅保留招牌不亮燈不足以表示合法停業。D另辦理治療師個人的執業註銷正確,機構開業執照與個人執業執照是不同管理層次,不能只辦一份便全部完成。

來源:考選部原試題 PDF(第 6 頁) · 官方答案/更正
來源取得日期:202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