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2次藥師國考 藥學(六)(包括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46題|解析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向保險人申報其所提供之醫療服務點數及藥物費用,在無不可抗力因 素時,其申報期限應為:
  1. 提供醫療服務後之三個月內
  2. 提供醫療服務之次月一日起六個月內
  3. 提供醫療服務之當月即可申報
  4. 提供醫療服務後之七日內

官方答案

B

詳解

B 正確,無不可抗力等例外時,醫療費用申報(medical expense claim)應自提供服務的次月一日起6個月內為之。A 把起算點與期間均改成服務後3個月,不符合規定,不能與醫療服務審查作業時程混同。

來源:考選部原試題 PDF(第 9、10 頁) · 官方答案/更正
來源取得日期:202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