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1次藥師國考 藥學(六)(包括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3題|解析

臺北市及金門縣的藥師懲戒委員會分別由何機關設置之?
  1. 臺北市政府、金門縣政府
  2. 臺北市政府、衛生福利部
  3. 都是衛生福利部
  4. 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

官方答案

B

詳解

B 符合懲戒委員會(disciplinary committee)的設置規則:臺北市自行設置,題設金門縣則由中央衛生福利部辦理。A 忽略執業藥事人員合計未滿一百人的縣市得免設委員會,其案件改由中央處理的例外。

來源:考選部原試題 PDF(第 1 頁) · 官方答案/更正
來源取得日期:202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