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1次藥師國考 藥學(六)(包括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26題|解析

依據藥事法,下列有關藥品廣告之敘述,何者錯誤?
  1. 非藥事法所稱之藥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
  2. 利用傳播方法,宣傳醫療效能,以達招徠銷售為目的之行為,為藥品廣告
  3. 可藉由採訪美國科學家研發之某藥品來宣傳此藥品之效果
  4. 藥品廣告刊登時,廠商名稱、藥品許可證及廣告核准文件字號,也要一併刊登

官方答案

C

詳解

C 藉採訪或報導方式宣傳藥品醫療效能,屬法律禁止的藥品廣告(drug advertisement)手法,不因受訪者是國外科學家而合法。B 判斷廣告須看是否利用傳播宣稱療效以招徠銷售,不能只看外觀是否像新聞。

來源:考選部原試題 PDF(第 5 頁) · 官方答案/更正
來源取得日期:202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