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 護理師 考古題 詳解|第2次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第3題 解析
精神病人擅自離開精神照護機構,行蹤不明時,依據民國111 年公布之精神衛生法,下列何者處置最適當?
- 應立即通知病人戶籍地之里長協尋
- 病人離院後立即通知家屬辦理出院
- 應立即通知地方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協尋
- 當警察發現病人時,應予以拘留管束
官方答案
C
詳解
正解:(C)應立即通知地方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協尋。
行蹤不明應即通知地方主管機關及警察積極協尋。
A:僅通知里長不符合題定法定通報對象。
B:擅自離開仍須評估安全與協尋,不能直接當正常出院。
C:依法通知相關主管與警察機關,並聯繫家屬或保護人。
D:警察發現後應依病況及法律程序處置,非一律拘留。
考點
精神照護機構對擅離及行蹤不明須依法通報並兼顧權益
老師補充
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30;精神衛生法,第52條(病人擅離機構與協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30;查核日:202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