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第1次 護理師國考 產兒科護理學 第10題 解析
有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對婦女妊娠期體重增加之建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孕前身體質量指數(BMI)<18.5的孕婦,總體重增加應控制在7~11公斤
- 孕前身體質量指數(BMI)18.5~24.9的孕婦,總體重增加需11.5~16公斤
- 雙胞胎孕婦之建議增加總體重量為單胞胎之2倍
- 孕前身體質量指數(BMI)正常的孕婦,第二、三妊娠期體重宜增加0.3公斤/週
官方答案
B
詳解
孕前BMI18.5~24.9的單胎孕婦,建議總增重11.5~16公斤,因此選B。A過輕者通常建議約12.5~18公斤,C正常BMI雙胎約16.8~24.5公斤,各有自己的目標;D正常BMI孕婦中後期約每週增加0.4~0.5公斤,並非固定0.3公斤。你先確認孕前BMI與單胎、雙胎,再配增重範圍,個別仍依母胎狀況調整。
考點
依孕前BMI與胎數設定孕期增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