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考圖解 08

113年第2次物理治療師國考 物理治療學概論(包括物理治療史、物理治療倫理學與物理治療行政管理學) 第33題|解析

有關「物理治療所與其他醫事機構聯合設置於同一場所」之空間規範與管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可登記於同一棟大樓,治療空間可分布於不連續樓層
  2. 執業單位共同使用的設備包含招牌、消毒與消防設備
  3. 執業單位共同使用的空間包含掛號與等候空間與醫事人員記錄保存空間
  4. 治療空間應與其他醫事機構明確區隔

官方答案

A

詳解

A為應選項,聯合設置(joint establishment)使用同棟多樓層時須為連續樓層,不能任意把治療空間分散在不連續樓層。D的治療空間明確區隔是維持各機構專業責任與業務獨立的要求,與可共用等候及清潔設施並不衝突。

來源:考選部原試題 PDF(第 7 頁) · 官方答案/更正
來源取得日期:202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