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2次藥師國考 藥學(六)(包括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14題|解析

下列關於藥師執業執照更新之敘述,何者正確?
  1. 須在執業執照更新日前2個月內辦理更新作業
  2. 領取藥師證書未超過5年申請執業登記,其執業執照之更新日期為自藥師證書發證屆滿第6年之翌日
  3. 歇業後重新申請執業登記,無論是否逾原發執業執照日期,其執業執照之更新日期一律為自執業登 記日起算6年
  4. 藥師申請執業執照更新,應檢具綜合臨床藥學訓練證明文件

官方答案

B

詳解

B 正確,領證未逾5年申請執業登記者,更新日以證書發證屆滿第6年之翌日計算。A 法定申辦區間為更新日前6個月內,不是2個月;執業執照(practice license)與藥師證書的日期不可混算。

來源:考選部原試題 PDF(第 3、4 頁) · 官方答案/更正
來源取得日期:202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