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考圖解 08

113年第2次藥師國考 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11題|解析

依據藥師法,有關藥師執業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1. 藥師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始得執業
  2. 藥師執業,應接受繼續教育,並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3. 醫事人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相關文件 及繳納執業執照費,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領執業執照
  4. 藥師停業或歇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之主管機關備查。前項停業之期 間,以二年為限;逾二年者,應辦理歇業

官方答案

D

詳解

正解為D,藥師停業期間以一年為限,超過一年應辦理歇業,選項寫成二年錯誤。最容易誤選B;每六年提出繼續教育證明辦理執業執照更新確為法定要求,不能把停業期限與執照更新週期相互套用。

來源:考選部原試題 PDF(第 3 頁) · 官方答案/更正
來源取得日期:202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