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第2次藥師國考 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34題

依藥事法之規定,臺北市之衛生主管機關為:
  1.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 臺北市政府
  3.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
  4. 臺北市藥師公會

官方答案

B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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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考選部原試題 PDF · 官方答案 · 來源日期:2026-10-24T18:51:08.71623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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