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 護理師 考古題 詳解|第1次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第45題 解析
依據學校衛生法,國民中小學設施設備基準規範,有關學校健康環境之敘述,下列何者最適當?
- 教室噪音應控制在80分貝以下
- 教室的窗戶至少應占建坪面積的5分之1
- 教室桌面照度不低於400 Lux
- 黑板照度不低於650 Lux
官方答案
B
詳解
正解:(B)教室的窗戶至少應占建坪面積的5分之1。
本題窗面積至少地板面積五分之一符合教室採光要求。
A:80分貝不是理想教室噪音標準。
B:應區分窗面積與實際採光、通風要求。
C:教室桌面一般採較高照度標準,400 Lux不是此題數值。
D:黑板照度一般高於桌面,650 Lux不是題目標準。
考點
教室採光與照明須依適用的設施設備基準
老師補充
來源: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31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1條(學校教室採光面積);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115;查核日:202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