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 護理師 考古題 詳解|第1次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第45題 解析

依據學校衛生法,國民中小學設施設備基準規範,有關學校健康環境之敘述,下列何者最適當?
  1. 教室噪音應控制在80分貝以下
  2. 教室的窗戶至少應占建坪面積的5分之1
  3. 教室桌面照度不低於400 Lux
  4. 黑板照度不低於650 Lux

官方答案

B

詳解

正解:(B)教室的窗戶至少應占建坪面積的5分之1。 本題窗面積至少地板面積五分之一符合教室採光要求。 A:80分貝不是理想教室噪音標準。 B:應區分窗面積與實際採光、通風要求。 C:教室桌面一般採較高照度標準,400 Lux不是此題數值。 D:黑板照度一般高於桌面,650 Lux不是題目標準。

考點

教室採光與照明須依適用的設施設備基準

老師補充

來源: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31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1條(學校教室採光面積);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115;查核日:2026-10-27。

考選部原始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