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第1次 護理師國考 基本護理學(包括護理原理、護理技術)與護理行政 第57題 解析
有關機構工作說明書的內容,下列何者最不適宜包含在內?
- 具有護理師證照、各項專長訓練及護理學歷
- 達成主管交辦任務,以利單位事務順利推展
- 依病人需要擬定個別性照護計畫與執行評值
- 需載明個人婚姻狀況、家庭背景及經濟能力
官方答案
D
詳解
選D,因為工作責任與必要資格才是工作說明及任職條件的核心,私人婚姻、家庭背景及經濟能力通常與護理職務所需無關。A必要證照、學歷與訓練可列任職資格,B合法合理且與職務有關的交辦可列責任,C個別計畫、執行與評值則屬護理工作;你審視條件時,要看是否具合法必要性,臺灣法規也限制婚姻歧視及非就業所需隱私要求。
考點
工作說明、任職資格與就業隱私